辖区各企业:
近年来,环保部门认真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,全市环境安全形势总体趋于平稳,但各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仍然存在。为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“隐患治理年”各项工作,遏制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态势,根据环保总局《2008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》(环办〔2008〕25号)、自治区《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〈2008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〉通知的通知》(新环控发〔2008〕102号)和《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<2008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克环保发〔2008〕35号)的要求,结合《白碱滩区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》,制定《白碱滩区企业2008年环境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工作安排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各生产经营单位依据本“通知”要求,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本单位环境安全隐患的自检自查工作,按排查治理内容归口整理,建立档案,并将自查情况于2008年6月12日前报白碱滩区环保局。
联系人:
郭 锋 联系电话:6827696
金树桐 联系电话:6823601(传真)
附件:白碱滩区企业2008年环境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工作安排
二○○八年五月二十二日
主题词:环保 安全 整治 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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